怀孕是喜事,但对于在职场上班的准妈妈来说,遇到好老板,那你上班期间的怀孕过程就是天堂了。
但若遇到不明理的老板,可能对于准妈妈就会处处刁难了!
那准妈妈们,你们对于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知道多少呢?
对于怀孕期间该享有的劳工权益,又是否清楚呢?
MamaClub今天就整理了相关资讯,供在职准妈妈们参考及了解,别让自身的权益睡着哦!
不过,以下的私人界劳工保障,都只限于正式员工,不包括试用期、实习期间、合同工等。
准妈妈们每个月都必须到诊所/医院去进行产检,那意味着需要请假,那到底该怎么请呢?
关于产检的请假,并没有列在劳工法令中,所以都是根据自身公司的请假手续来办理。
• 一般上,在私人诊所/医院产检,大多都可以要求开病假单 (Medical Certificate, MC)。
• 根据劳工法令,如果员工可以给出医生开的病假单来证明,公司是必须批准员工的病假,只能扣Medical Leave, 不能扣年假或是Unpaid Leave。
• 当然,每家公司的病假标准不一样。
有些公司并不能接受拿MC去产检,毕竟产检≠生病,并非不适合上班 (Unfit for work),所以就是要问清楚HR哦。
• 另外,如果是到政府诊所Klinik Kesihatan产检,可以要求开Time Slip。
• Time Slip,是证明员工在那段时间是去看医生,但不属于MC病假单。
• 由于不属于病假单,所以会取决于公司的决策,有些公司会当成Time Off,员工必须补回那几个小时。
• 有些公司则会扣半天的年假、或是当做半天无薪假(half day unpaid leave)。
产假是每一位女性员工该享有的生育保障。
• 有薪产假,只限于该女性员工已在公司工作超过4个月、或在生产前9个月在同一间公司已工作了90天,才有权享有至少连续60天的有薪产假。
•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,避免在雇佣开始后立即就得支付有薪产假。
• 政府部门的女公务员,则享有90天的有薪产假。
• 女员工不可在产假期间被裁退。
• 每位女性员工,只能享有最多5次的有薪产假。
• 有薪产假,不得早于生产前30天开始、或不得迟过生产后的第2天开始。
• 若该女性员工,获得医生证明在孕后期已不适合工作,才可在预产期14天内的任何一天,开始请产假。
• 若该女性员工,在产前30天就已请假,这不算是产假,她也无权享有有薪产假。
• 在产前的60天,必须先提交书面通知,里面必须注明预产日期。如果没这么做,公司有权不给予有薪产假,直到她通知为止。
• 若该女性员工打算产后离职,那她必须在产前的4个月内,要事先提交书面通知。
如果没这么做,她将无权领取在产假期间的工资。
所谓的陪产假,就是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产后,请假陪伴照顾产后的妻子及新生儿。
• 目前只有男性公务员,一旦妻子生产后,丈夫将可以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。
• 至于私人界,截至目前为止,并未有法定的陪产假。
员工可以享有的年假,是根据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而定:
• 少过2年:8天。
• 2年至5年:12天。
• 超过5年:16天。
• 公务人员则享有最少14天、最多25天的年假。
至于未完成12个月的服务,员工所享有的有薪年假,应与完成的服务月数成正比。
任何的病假,都需要有医生开出的MC来证明,该员工是因病无法上班或必须休息,才可享有有薪病假。
否则,一律会扣年假。
当年假扣完了,就会开始扣Unpaid Leave。
员工可以享有的病假天数,是根据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而定:
• 少过2年:14天。
• 2年至5年:18天。
• 超过5年:22天。
若是严重疾病,医生证明必须住院,每名员工每年最高可享有60天的有薪病假。
必须注意,每名员工每年可享有的病假和住院的总天数不得超过60天。
建议每位准妈妈在怀孕后,也可自行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(HR),询问及了解清楚有关孕期及产后,公司所给予的福利有哪些。
毕竟不同的公司所提供的福利及决策都会有所不同。
公司及员工之间,一定要沟通清楚有关怀孕后的相关事宜,以减少任何纠纷。
或许有些人会问:
“我任职的公司是小公司,没有任何的HR部门。当初录取时也没写明清楚,那该怎么办呢?”
要记住,雇主和员工双方之间,即使没有白纸黑字,也会受到劳工法令的保护。
至于雇主们,则必须遵守法律,因为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,是非常重视员工权力和保障的。
若准妈妈们在公司有获得任何的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,其实是有权力寻求法律协助的。
祝各位准妈妈们,保持孕期的心情愉悦、顺利生产哟!